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信息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24-09-23 10:42    点击数:    字号:       默认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路1283号

  联系电话:0594-2293441

  传真电话:0594-228526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市级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入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ー)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姚冰珊(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卫健委全面工作。

  张启林(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赛事、工青妇、民主党派,以及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人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医学科研、继续教育、实验室生物安全、对外交流合作。分管机关党委(党办)、人事教育科、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市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县区:秀屿区

  联系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市肺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第五医院。

  刘金杉(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效能、绩效管理、行政后勤、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卫生健康年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节能减排、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处理、综治维稳、国家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制定,以及财务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

  联系县区:荔城区

  联系单位:莆田九十五医院。

  蔡志民(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林崴(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医政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社会办医、国家药物政策、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医疗事故及病残儿鉴定、世行贷款项目、扫黑除恶,妇幼健康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计生药具管理,以及中医药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妇幼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市药具服务中心。

  联系县区:仙游县

  联系单位:市第一医院、市急救中心、市机关门诊部、市口腔医院、市中医医院、南日岛卫生院。

  林志凡(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健康产业、医疗健康品牌、项目工程建设,基层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扶贫挂钩,以及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健康产业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市卫生健康数据中心。

  联系县区:北岸、湄洲岛

  联系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湄洲岛红十字医院。

  陈兆华(副主任):负责市疾控局工作,以及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控烟履约、健康莆田建设,政策法规、依法行政、行政审批、综合监督、食品安全监测、职业卫生、普法、扫黄打非,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医疗器械招投标,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行风建设、平安医院建设、医患纠纷调解,卫生应急、干部保健、安全生产、消防、反恐、应急物资管理,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医疗应急与保健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爱卫办、市医疗器械采购服务中心、市健康办。

  联系县区:城厢区

  联系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皮肤病防治院。

  李三泮(二级调研员):协助主任负责人口监测预警、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服务,以及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门户网站建设、舆情监控应对、诚信促进、信用体系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市健教中心。

  联系县区:涵江区

  联系单位:市中心血站。

  吴宗权(二级调研员、市第一医院党委书记):主持市第一医院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做好党组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委领导分工实行AB岗工作制。张启林与林志凡、刘金杉与李三泮,林崴与陈兆华互为AB岗,同一组有一人出差或外出学习,其负责和分管的工作由另一人代管。

  四、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电话:0594-229344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年鉴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委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六楼

  (二)人事教育科(电话:0594-6735386)

  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五楼

  (三)财务科(电话:0594-6796800)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援疆、援宁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三楼

  (四)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电话:0594-2685979)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协助省卫健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受委托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县(区)、管委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的管理。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四楼

  (五)健康产业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电话:0594-8909909)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各县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属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三楼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 电话:0594-6796886)

  拟定对县区(管委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拟订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审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和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我市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牵头组织重大传染病疫情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指导落实人、物同防措施要求。拟订全市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暴发流行调查,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免疫规划。组织全市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协助省疾控局开展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组织推进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健康莆田建设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七楼

  (七)医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电话:0594-6796808)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所监管的市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组织市属公立医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四楼

  (八)中医药管理科(电话:0594-8900090)

  拟订中医药(合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参与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牵头拟定全市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中医药健康旅游、森林康养、健康养老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标准。协助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和技术开发。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四楼

  (九)基层卫生健康科(电话:0594-2690570)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多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四楼

  (十)医疗应急与保健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电话:0594-6796805

  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市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及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干部保健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五楼

  (十)妇幼健康科(电话:0594-8900118)

  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服务信息。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七楼

  (十)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电话:0594-2690570)

  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的有关工作。

  地址:莆田市卫健委  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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