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对全市个体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规诊疗、院感防控、医疗服务信息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力争通过整治,使全市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达95%以上,促进医疗行业有序发展,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
二、整治对象
全市个人投资的中医、西医、医美、牙科、康复等个体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无证行医
(二)违规诊疗行为
(三)院感防控问题
(四)信息公示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指导督促辖区个体医疗机构对照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8月)。市级抽查不少于50家,各县(区)每月排查进度不低于总量的30%,对个体医疗机构基本全覆盖(不少于95%),9月份开展“回头看”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9月)。9月底前,市县两级要对前期工作中的经验、亮点进行提炼、推广,收集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曝光,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全面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监督电话:0594-679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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