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在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网(http://wjw.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邮编:351100,电话:0594-2293441,传真:0594-22866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在省、市政府的的统一部署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紧紧围绕卫健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不断规范公开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市卫健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人事类信息3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计划规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卫生健康政策类信息2条,卫生应急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9条,基层卫生类信息4条,计划生育类信息2条,工作情况类信息28条,其它类信息13条。
(二)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市卫健委共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是网络申请,申请人均是自然人。我委受理的2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汹涌而来,市卫健委紧扣中心,积极开展防控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在市卫健委网站增设了“权威发布”“防控知识”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本市疫情及防控知识。2020年全年已发布400份疫情公布和指挥部通告;公布全市所有56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逗留过的场所;发布“内外扩散”关键节点健康提醒等。在官网公布的同时,通过各主流媒体的公众号、客户端统一同时推送,各主流媒体的公众号、客户端推送均吸引10万+的阅读量。向各类媒介提供新冠肺炎核心信息、健康提醒信息,目前,全市已累计对外发布科普折页18万张,手机短信3万条。同时协助各部门处置回应抢购口罩、抢购大米,回应飞机喷洒消毒水、“莆田各大超市、商场关门5天”及《吃蜂蜜可以治新冠肺炎?谣言!》等利用微博、微信传播疫情谣言等网络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推进医疗领域信息公开。我委通过网站按季度对莆田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质量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各医院的资源配置、医疗效率、医疗管理、医疗费用、医疗收入结构、医疗安全等,让群众对全市公立医院有直观的比较和认识,为群众选择自己满意的医院提供基础信息。各医院也按照要求在相应位置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收费信息等,方便患者就诊,提升就医体验。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力推进“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新模式。市卫健委窗口2020年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100件,其中全程网办1021件,全程网办率92.82%。通过省级自建系统全程网办160件;通过开卷式审批系统收件940件、审批940件,其中全程网办861件,开卷式审批系统全程网办率91.60%。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将检查结果、处罚情况通过市卫健委等网站公示,实现100%公示。印发《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自己管、网上查”监管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4、大力推进卫健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市卫健委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印发了《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莆卫办【2020】109号)文件,对卫健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11个类别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169个公开内容,在委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制定的标准目录进行了政策解读。目前,各县区卫健局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按照文件要求在县区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委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审批谁负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我委积极开展公开平台建设,在委网站、“健康莆田”微信公众号、湄洲日报《卫生周刊》、莆田电视台《健康生活》栏目的基础上,我委今年不断完善“互联网+”服务,向公众推行莆田“健康宝”便民服务平台。此平台实现入学查验证明、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检查检验体检报告查询、预防接种预约、线上问诊、就医指南、生育登记、药具免费领取、母婴设施导航等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并与市政务信息平台打通,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惠民宝APP也可享受到同样便民服务。目前,平台用户注册超过11万人,预约挂号达17万人次,预防接种预约达9万多人次。同时,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我委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每月5日、20日定期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
(六)加强监督保障。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绩效考评体系,督促各科室主动落实公开工作;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报备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对外公开栏和莆田卫生健康信息网上均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咨询和投诉意见箱,保障了监督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卫健工作职责,我委深化公开以下几项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增加2项 |
8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减少5项 |
1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1 |
增加44项 |
4 |
|
行政强制 |
8 |
减少1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913.9232万元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市卫健委共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具体办理情况如下图: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市卫健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图: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社会参与度不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目前仅限于文字解读,需要增加解读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2021年,我委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对新修订《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研究,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及时解决条例施行过程遇到的问题。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要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卫健系统各单位按照公开目录在相关公开渠道和载体上全面落实公开要求。三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解读效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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