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23-02-28 09:59    点击数:    字号:       默认

  2022年,我委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执法监督为手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强组织促履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委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卫生健康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认真履行法治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委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委务双周例会上必点必提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协调推进,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依法行政常态化督促指导,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并结合日常下乡督导、检查和调研常督常推,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二是强学习促明责。委主要领导带头推动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各党支部、各部门学习及党课计划,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提升在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狠抓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三是强队伍促尽责。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022年我委共有3名干部入选莆田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向市法治办推荐一名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向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荐两名候选人。全市卫健系统共有13人被莆田市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聘请为企业合规监督评估专业人员。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聘请福建理策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我委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合理规避风险。

  (二)强化建章立制,推动依法行政。一是建立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委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对《莆田市卫健委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对于项目建设、采购等均按要求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坚持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双随机检查等信息的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发布新闻信息及每日疫情信息共计296条、政府信息公开42条。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纵深推进我市卫健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印发《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通知》(莆卫法监〔2022〕50号),包含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规范、修订5份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意见并公示。出台《莆田市卫健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及《莆田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打破了传统的“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执法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涵盖了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原则、适用条件、执法流程等,并全市推广。在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的前提下,截至目前全市共对8家机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动态清理机制,根据2022年1月1日新实施的《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今年新出台的1份规范性文件已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2022年共清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25份(保留2份,失效23份)、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1份(保留26份,失效5份),及时清理与上位法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三)强化学法普法,推动法治显效。一是普法宣传增效。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莆卫法监函〔2022〕39号),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持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6次,给广大市民发送卫生法治短信20万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健康扶贫、各类专项整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深入监管单位推动警示教育。我委共发放打击非法行医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通过“莆田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系列文章19篇、新修订法律法规解读文章6篇、以案释法类文章4篇、医疗美容类科普文章4篇等,进一步扩大普法成效。二是培训教育强效。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国家、省级卫生监督业务培训外,2022年继续推行全市监督员月培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升学法、用法、普法能力。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先后举办了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管理、莆田市放射诊断质控年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等多期专题培训,对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和专业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和法律素养。以技能竞赛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层层选拔,提前封闭集训,参加由省卫健委、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的“福建共益杯”全省首届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总决赛,在6个个人项目中斩获三个个人第一名,取得团队三等奖的好成绩。三是数字赋能提效。2022年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启动“智慧卫监”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平台首期建设项目“莆田市放射卫生在线监督测预警平台(一期)”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建议书编制、专家评审、政府采购等工作。依托“福建省依法执业自查自纠系统”,推动我市43家医疗机构线上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对标对表相关规定,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更好的服务。卫生行政许可信用信息通过市级审批系统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全市持证的1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已全部纳入“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实现许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数据,及时更新检查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双随机计划和相关监管行为数据,2022年全市共规范录入行政处罚信用信息83条,餐饮具集中消毒执法监督情况和抽检数据均第一时间录入全市智慧食安监管平台,确保及时发现疑似问题线索,高效、精准锁定关键事、关键人,有效发挥大数据对卫生执法监督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法治管理,推动依法履职。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规范统一卫健部门事项清单,调整后市级98项,县区管委会级95项,乡镇街道级14项,村社区级3项,实现同一审批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审批“一件事”改革,减少申请单位申报一次,减少申请材料2份,减少审批部门去“现场”一次,减少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2022年全市共办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审批21件。打造“出生一件事”服务线上办理通道,2022年7月份推行以来已在20家助产机构办理2187件,占全省掌上办办件量的33.45%,居全省首位。大力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办,2022年我委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359件,其中全程网办1251件,全程网办率92.05%。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市级及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成立了行政调解组织,依法调解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不断完善以“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成立6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发生医患纠纷45件,已调解成功40件,走司法途径1件,调解成功率达91.11%。三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按照“六建”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整治、线索摸排、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工作落实,将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边打边治边建,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全市卫健系统共摸排线索12条,其中4条由公安机关接收并办结,其余线索全部核查完成,2022年无新增线索。全市卫健系统领域共排查乱点乱象问题458个,已整治433个。

  (五)强化规范执法,推动阳光监督。一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涉疫垃圾污水处置专班工作,在318、0708、0808等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等专业人员每日开展专项督导,指导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涉疫垃圾污水应急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2022年应急疫情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共检查疫情防控相关单位987家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953人次,移交涉疫案件线索15 件,责令关停整顿医疗机构15家,立案查处7家,共处罚金额8万元。二是扎实推进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健康、环境与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专项监督工作。顺利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公共游泳场所、游艺厅等45家单位进行联合抽查,立案查处8家。认真开展食安创城工作,2022年全市62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应上报病例3600例,实际上报4330例,总任务完成率达120%。牵头组织七部门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精准治理违法违规执业、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2022年5月至今,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52人次,车辆485车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87家次,完成全市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覆盖率50%的目标,累计立案查处医疗服务违法违规行为34起,罚没款40.3万元。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测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制度,对专项整治、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动态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莆田市卫健委官方网站、“莆田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和《莆田网》等媒体上进行发布,规范透明公开监管结果。2022年以来,我委共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23份、日常监督检测结果11份、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移送公安系统1件案件,已100%全部按时按规公开在各平台上,平台包括莆田市公共信息信用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莆田市卫健委官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截至2022年12月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为151人,持有双证的卫生监督人员总人数为69人,远低于国家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应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要求。

  (二)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国家、省级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智慧卫监”数字化转型,以信息化建设助力卫监发展。目前我市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的“智慧卫监”监管系统平台在建,其他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均未开始相关工作。

  (三)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不够。受到基层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不足、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受到人员编制制约等因素影响,我市基层职业卫生执法力量一直不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坚持学法用法,树牢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健全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等工作制度,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职责。

  (三)创新执法手段,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智慧卫监”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执法+信息化”、“执法+媒体”、“执法+专家”、“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提升卫生监督工作实效。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