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24-07-23 17:04    点击数:    字号:       默认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莆田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卫健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反馈会次日立即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议传达部署,进一步统一全委上下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全委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链条。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委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紧密结合卫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制定222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推动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精心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以正视问题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决心,做到“真查摆”“真整改”。

  (三)全程督导推进,强化整改落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先后组织召开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党组会议和6次全委会议研究部署、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在两周一次的委务碰头会上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每周收集一次工作进度,每旬开展一次专题调度,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动态核实销账,并定期将整改进度报送市委巡办,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截至目前,巡察提出的5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项,基本完成10项,未完成2项,整改完成率96%。

  (四)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巡察整改以来,委党组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方面长效机制25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有力推动卫健工作提质增效,市卫健委在“全市一张图”推动基层治理创新评比活动中荣获市直行业部门第一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成效显著,市第一医院胸心外科创成全市首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卫健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管理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做到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精神实质。2023年6月29日召开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并结合《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梳理重点工作任务,起草制定了我市2023年医改重点任务及分工细化方案,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推进医改相关问题。2024年3月5日,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组织召开2024年度“医疗医保”联动会商会议,制定印发了《莆田市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莆医改秘〔2024〕1 号)。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全市联合病房2024年1-4月份总共收治1513人次(其中三级医院下转505人次),较2023年度同期同比增长71.35%(下转同期同比增长45.11%);开展2023年县域“优质服务基层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创双高”持续推进,2023年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巩固名医“师带徒”工作室30个,实现了我市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零的突破。二是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动、主动配合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全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共同开展座谈调研、意见征求、反复修订等工作,2023年11月8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正式出台《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加强不合理检验检查、医改监测和信息化建设。每季度均开展“不合理检验检查”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同步抄送市医保局,形成联动机制,与市医保局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相关检查、处罚情况及时交换共享。安排专人开展全市医改监测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研判决策依据,2023年5月31日向各县区卫健局发送全市10家公立医疗机构2022年医改监测情况通报,并抄送市医保、财政、市场监管部门。四是推动三医信息互联互通。积极与医保、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将全市出生人口、疫苗接种、预约挂号、医学影像、家庭医生签约和重点人群管理等数据全部汇聚至“公共卫生一张图”,为“三医”部门提供多源共享数据,我委在2023年7月份运用“全市一张图”推动基层治理创新评比活动中荣获市直行业部门第一名,2024年利用“一张图”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新一轮评比进入终评。全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和检查检验报告已与闽政通省卫健委的“三医服务”门户实现互联互通,通过该门户可直接享受医疗、用药和医保服务。同时将全市各级各医疗机构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市级视频汇聚平台,相关部门均可随时调用共享。

  2.关于“推动健康莆田行动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打造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为主线的“公共卫生一张图”平台。2023年5月25日出台《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共卫生一张图”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卫健数发明电〔2023〕94号),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建立精确协调、统一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融入“一张图”。目前“公共卫生一张图”已整合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含民营)、120急救、血站、疾控、卫生监督和村卫生所等1400多家单位的24套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共汇聚数据要素26项,数据量2.3亿条,数据存储167T,建成医疗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卫生应急、健康服务、医院监管、卫生监督6个模块,包含了出生管理、妇幼保健、免疫接种、医疗救治、家庭医生等26个子模块,基本上涵盖了卫生健康领域的核心工作,为实现“三医联动”提供充分的基础数据和要素保障。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通过市广播电视中心每周播放《健康生活》、湄洲日报一周一期《卫生栏目》,以及莆田市卫健委网站、健康莆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传播健康知识,并督促全市50家基层医疗机构每月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咨询等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督促涵江区、荔城区先后建设国家级健康区并通过评估验收,共建成健康学校64所、健康促进医院16家、健康机关73个、健康企业64家、健康村(社区)104个、健康示范家庭723户、健康步道6条、健康主题公园3个,实现了健康细胞、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全覆盖,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对健康素养包含的9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摸底,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其中我市居民较为薄弱的健康行为、健康技能、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基本医疗5个环节进行针对性强化提升。根据最新监测数据,当前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5.14%,比上一年提高1.04个百分点,位列全省前5名。

  3.关于“对各类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处置的督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系统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湄洲岛”的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思维。二是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站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档,目前全市80家基层医疗机构中79家已建有污水处理站,未建的月塘镇卫生院因其新院区正在建设,旧院区只提供基础服务,未产生医疗污水。三是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污水自查自检,对医疗污水排放进行第三方检测,确保自查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4.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接诊能力。2023年6月以来先后召开2023年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会、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等,集中学习了《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第二十七次会议摘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梳理各县(区、管委会)问题清单整改进度,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备配置参考标准》要求配齐配足医疗物资。至2023年6月29日,全市50家基层发热诊室物资配备均已达标,并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系统汇总全市发热诊室接诊及物资配备情况,对基层发热诊室接诊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秀屿区埭头镇卫生院、东峤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值班人员均单独排班,运行正常。为保障发热诊室运转,我委组织全市200余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莆田市新冠肺炎重症救治培训班”,组织1242人次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康复系列巡讲省级基层骨干培训会。2023年以来已培训一批区镇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包含6名全科医生、3名卫生院骨干人员、84名乡村医生。二是切实强化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和6月21日对涵江医院的核酸实验室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市、区两级随后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不反弹。2023年6月5日组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核酸检测机构监管责任落实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强调,切实提升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此基础上要求全市各级涉及新冠检测业务的实验室对照检查要点和标准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认真整改。

  5.关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全要素保障,组织项目专班盯在点上、督在现场,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督促项目单位和代业主单位间加强协调推进。该项目2023年3月15日完成招标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第二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内容,于2023年5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

  项目正式开工后,我委实行“一天一计划、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机制,项目专班强化督导跟踪力度,经常深入一线检查,现场督促、现场调研、现场办公,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完成急重症大楼七层墙柱、八层梁板浇筑,目前已超序时进度,预计今年9月份可实现主体封顶。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软件提升,与北京大学医学部深化合作共建,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每月持续派驻专家来莆对淋巴瘤、消化道肿瘤、乳腺癌、肺癌四个诊疗中心进行帮扶,指导该院临床、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工作。截至2024年5月31日,合作的诊疗中心总手术量同比增加374例次,其中四级手术同比增加66例次,微创手术同比增加187例次;驻莆帮扶专家开展指导手术57人次,完成门诊量328人次,远程会诊36场次,远程教学7场次。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分期分批选派口腔医师前往北大口腔进修学习,选派肿瘤科室骨干人员前往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短期或长期进修学习,同北大口腔医院在莆联合举办2次“京莆口腔”学术交流研讨会,带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整体医疗和科研水平有效提升,2023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较上一年度提升124名,首次跻身全国A级医院行列。

  6.关于“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医疗驻点监督工作。按照省卫健委部署,2019年8月起用五年时间对我市4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驻点监督。2022年10月我委接受巡察时已完成22家,通过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至2023年7月已完成剩余22家驻点监督工作。二是开展重点综合监管。将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医疗机构列为重点检查监管对象。2023年7月联合市场、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全市21家医疗机构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对检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10家医疗机构已依法立案调查处理。三是要求属地县区卫健局对屡查屡犯此类监管对象严格实施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目前,莆田东方医院、涵江现代妇科医院已停业。2023年3月城厢区卫健局党组对区卫生监督所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督促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7.关于“指导规范行政执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学法普法,助推依法行政。2023年7月6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了专题学习,并先后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干部法制业务水平和能力。2023年6月7日印发了《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是补充制定条款,统一执法尺度。结合我市实际,对比省级细化标准中未涉及、未明确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21日印发《关于修订〈莆田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莆田市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莆卫规〔2023〕1号),统一执法尺度。经调阅2023年6月份以来全市各县区的“非医师行医”行政处罚案件共9件,其违法情况和处罚裁量标准均执行省级裁量标准(闽卫规〔2022〕3号),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第五十九条“处以违法所得2-4倍的罚款”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均为3万元。三是开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严格对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抽查5个县区涉及7个专业26件2023年度已结案的案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我市在2024年1月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中,得到市司法局“整体案卷质量较高,系统文书统一、规范”的通报肯定。四是强化联动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全市监督员月培训制度及“以案释法”系列普法宣传,切实提升卫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2023年以来共举办17期线上线下培训会,累计910多人次参训,线上发布“非医师行医”等4期7件典型案例宣传。同时通过上下联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办理疑难案件、参与案件合议等方式,以案代训,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逐步提升。

  8.关于“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领导及人才工作经办科室负责人、经办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卫健人才相关规划政策进行再学习。制定《贯彻落实卫健人才工作任务分解进度表》,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做到按季度定期报送进度。二是2023年以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引进北京、上海等知名院校研究生36名(含博士6名),计划招聘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116名(含博士16名),目前已完成面试考核89人(含博士1名),招聘完成率76%。

  9.关于“医疗科研能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研立项。巡察反馈指出2019-2022年全市卫健系统共规划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仅立项2项、完成规划指标的25%;规划省部级科研项目70项,获立项46个、完成规划指标的65.71%。针对科研规划立项率不高的问题,我委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市医务人员在科研立项方面的能力,做到科学筹划、周密准备、精准申报,有效提升获得立项成功率。2023年以来全市医疗机构国家级科研项目规划2项,立项2项,完成规划指标的100%;省部级科研项目规划40项,立项33项,完成规划指标的82.5%。二是强化科研意识。2023年7月20日组织全市临床医疗和医学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全市医疗科研自主创新能力提升。2023 年全市医疗机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2项,完成规划指标的100%,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33项,完成规划指标的82.5%。三是强化专题培训。2023年6月21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召开莆医科研学术论坛,邀请4名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对100余名专技人才进行科研相关专题培训。2023年7月5日市第一医院邀请福建医科大学3名教授对300余名专技人才进行科研相关专题培训,普及科技申报知识,提高科研申报积极性。四是强化名医带动。注重发挥在外莆籍医学专家作用,先后召开名医带动工作推进会、聚才引智工作研讨会,加强与在榕、在穗、在沪3个医学专家人才工作站联络,助推全市30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及25个名医工作室高效运行,柔性引进专家团队成员170人,带动培养本土优秀医学人才203名,名医团队累计在莆开展学术讲座43场、专题讲座272场,所带主要学员承担省市厅级科研项目24项、发表sci论文29篇、参编专著3部,入选省级学术学会副主委4个。五是强化学科建设。围绕群众需求高、就诊量大、市外就医比例高的临床专科加强能力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核心创新力、技术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全市先后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7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8个,2023年8月4日莆田市第一医院胸心外科正式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国家级专科零的突破。

  10.关于“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领会精神要求,聚焦医疗服务质量,对标对表查找差距,明确努力目标方向。二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2023年8月印发《莆田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力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将市级质控中心由原来的32个扩增到53个,县区级质控中心由原来的0个增加到43个,质控工作逐步覆盖住院、日间、门(急)诊等全诊疗人群。三是建立医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每季度均开展合理检验检查评审工作,对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大型检验检查相关的病历进行重点抽查。加强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对“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按要求进行备案管理。完善药品使用“双十排名”(医疗机构使用量大的前10种药品品种,前10种药品处方量最大的前10名医生)制度,增强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意识。四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2023年7月3日印发《莆田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坚决防范医院可能存在的风险,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目前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医患纠纷投诉管理部门和警务室。五是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2023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特别是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水平,并在市第一医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2023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注重加强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检查人员与患者的沟通,增进医护患间的信任感。2023年度我市医疗服务满意率全省原始排名第5名,与2022年全省原始排名第8名相比,提升了3个名次。

  11.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谋划提升。对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及全市卫生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现状,梳理剖析全市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及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计划措施,2023年6月份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建设情况。二是加强硬件建设。我委以实施《莆田市卫生发展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计划、“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硬件设施设备,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23年以来,通过一线督导和现场检查,推动全市在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按序时推进。三是完成达标任务。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全市目前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机构数17家,基本标准以上的机构数38家,剩余12家基层机构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达到基本标准或以上水平。同时,2023年7月份仙游县郊尾卫生院、鲤南卫生院,荔城区新度卫生院,城厢区灵川卫生院4家基层医疗机构顺利通过省卫健委专家组的社区医院建设现场评审,目前全市已创建社区医院10家。四是全面摸底评估。对照《莆田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四达标”考评标准》,结合“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建设中期评估,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达标考评,经市级评估,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和基本设备均已达标。

  12.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完善地标指示设置,改善群众就医体验。2023年反馈问题所涉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开展基本医疗诊疗服务,具体门诊量情况如下:仙游县西苑乡卫生院11913人次、仙游县石苍乡卫生院8528人次、涵江区国欢镇卫生院44086人次、涵江区庄边镇卫生院64502人次、涵江区江口镇卫生院89496人次、涵江区大洋乡卫生院37965人次、涵江区白塘镇卫生院49984人次、涵江区新县镇卫生院21556人次、秀屿区月塘镇卫生院6926人次、秀屿区东庄镇卫生院65171人次、秀屿区平海镇卫生院87013人次、北岸忠门镇卫生院114798人次。2024年起组织开展17家薄弱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二是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建“联合病房”,加强住院医疗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2023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数33675人次,较2022年的23322人次显著提升。三是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结合社区医院建设评价、“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复核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及住院服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着装统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13.关于“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拨付村卫生所补助资金。指导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卫健局及时足额兑现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拨付村卫生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2.51万元,总经费255.87万元,占比从2020年2%提升至46.06%;秀屿区卫健局2023年拨付平海镇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支出资金165.36万元,补助比例从2020年2.4%提升至33.57%,均达到20%要求。二是推进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将江口镇新墩村卫生所二层用房设置为公共卫生宣教室,原老人文体活动中心已选址新建,充分发挥提升建设后村卫生所的作用;督促白塘镇卫生院解决南埕村卫生所诊疗业务未开展问题,目前南埕村卫生所已开展正常医疗服务,药品配备品种达53种,各功能间全部进行标识,基本满足群众医疗需求。三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2023年6月以来先后召开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会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论证会等,2023年7月、2024年1月,联合市财政局先后开展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期督导和年终考评,全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发展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14.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统一思想认识,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认真落实每年两次的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会工作制度,2023年6月以来已召开2次全系统工作会议,通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2023年6月13日组织委党办、人教科加强对意识形态有关规定学习。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干部考察材料中意识形态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共自查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材料22份,干部考察材料108份,对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均已即知即改。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已对委管干部选任流程图进行全面修订,明确考察材料撰写须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1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邀请市委网信办专家为机关干部进行授课培训,着力提升卫健系统网络舆情引导处置能力,努力传播卫健好声音,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监测医疗服务质量、医疗事故、欠薪、医疗行业反腐等方面主要负面舆情,均按照“分类处置、全程掌控、注重实效,依法处舆”的原则及时处置引导。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新闻宣传工作、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等方面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卫生健康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规范管理。

  16.关于“落实审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2023年7月11日开展2023年莆田市卫健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培训,邀请市委网信办专家就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应对等进行授课指导,进一步坚定委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推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定期抽查委机关各科室及市直各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情况,确保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一会一报”审签制度。目前,官网、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度均已100%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7.关于“存在下发文件未及时跟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学习上级关于反对四风、精文减会的有关规定,组织全委集中学习,学深学透,落实到位,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统计分析、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推动年度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通过实行两周一次的委务工作例会制度,各职能科室对重要文件落实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晒单”汇报,强化业务工作目标管理,深化科室之间协同合作,真正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针对2022年10月31日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因疫情转段未能在文件规定的12月15日之前完成整改结果收集的情况,我委深刻反思、立行立改,2022年12月底已收集汇总各县(区、管委会)卫健部门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并强化跟踪督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全市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管理持续深入开展。2023年以来,我市共开展监督检查3145家次,立案查处医疗机构82起,罚没113.7万元;对医师(护士)立案37起,罚没40.88万元;立案查处无证行医59起,罚款15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4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人。五是市卫健委党组对负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吴某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18.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学习部署。委党组先后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北京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宁夏银川“6.21”事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2023年5月份起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先后开展消防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改、安标化建设评估验收、安全生产月、安全培训、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约谈、隐患问题“回头看”、重大隐患整治三年行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等工作。三是加强隐患问题在线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2023年以来,已将对委直属单位检查发现的189条问题录入平台,并督促各县区及时录入,便于实现线上管理,有效提升了问题整改效率。四是抓实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先后下发了《关于立即抓好市卫健委联合市安办、市消安办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消防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组织督导检查6次,下发整改通报文件10份,安全生产交办单7份、催办单2份,组织安全生产约谈2次,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至2024年5月,全市卫健系统共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1457条。五是组织隐患排查“回头看”。2023年6月份以来,委机关先后对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九十五医院、涵江医院、莆田福德医院等组织“回头看”,并督促各县区卫健部门抓好隐患整改。2023年7月13日结合省安办来莆检查之机,联合市安办、市消防支队对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前期发现的58条隐患问题,逐条现场核实整改到位情况。同时结合做好“杜苏芮”等台风防御工作,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所挂钩联系单位进行再次检查和“回头看”。

  19.关于“看病贵、看病难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推动医改工作。我委每月均对全市联合病房收治患者情况进行调度,积极推动市级三甲医院医疗资源下沉。2023年全市9个联合病房总共收治3249人次,2024年1-4月份总共收治1513人次(其中三级医院下转505人次),较2023年度同期同比增长71.35%(下转同期同比增长45.11%);与市医保部门联合印发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执行情况的通报,稳妥跟进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将住院次均费用增幅纳入2023年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并于2024年4月对两家市级三甲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积极配合市医保局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病案首页管理,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全市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相比2022年降低10.72%。二是着力解决边远地区看病难问题。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对巡察反馈指出的14个没有村医的边远地区行政村及周边的医疗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压实相关县区卫健部门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千方百计消除边远地区医疗服务空白点。目前巡察整改所涉14个行政村中有12个(仙游县书峰乡书峰村、菜溪乡石峰村、社硎乡白洋村,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城厢区常太镇马院村,涵江区白沙镇东泉村、新县镇白云村、新县镇大贤村、庄边镇山溪村、大洋乡杏山村,秀屿区埭头镇筶杯村、东峤镇中南村)已有乡村医生执业或由当地卫生院下派医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还有2个村卫生所以与邻村共建村卫生所的方式解决,其中涵江区大洋乡车口村与邻近的瑶山村、秀屿区南日镇赤山村与邻近的三墩村已正式共建村卫生所,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同时在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师下基层”、“移动医院”及层级巡诊工作中优先考虑上述14个行政村,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边远地区。截止2024年5月,全市已开展基层巡诊959次,参加巡诊的医务人员合计3022人次,服务群众15854人次,分发健康宣传材料17210份。

  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解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学习各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重点解读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公务接待等费用报销材料和报销流程,严格掌握标准,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要求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市医学会问题,指导督促市医学会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医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会财务管理工作,并组织市医学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关于差旅住宿等报销的文件规定,强化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和费用报销的合法合规性,确保严格按照标准规定采购办公设备及物资,杜绝超标情况发生。将市医学会部分办公场所用途进行调整优化,确保相关办公设备得到合理合规配置使用。针对市卫生信息协会问题,认真组织市卫生信息协会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排查协会的报销账单,完善协会报销制度,2023年7月制定印发《莆田市卫生信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莆卫信协〔2023〕2号)。通过发函追讨,相关会议承办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将3万元协会会议承办费退款到位。协会会长违规多报销的483.9元已全部退还到位。市卫健委党组对莆田市卫生信息协会原会长苏志康予以诫勉谈话处理,2023年9月24日完成新一轮协会换届工作,更换新的协会会长。三是开展自查自纠。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组织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市老年学学会违规报销伙食交通补助、审批单手续缺漏以及我委承办招商活动使用场地等方面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抓整改、抓培训、抓落实,并强化建章立制,对市老年学学会原会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学会经办人员邹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进学习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更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对存在特殊情况的单据及时补充佐证材料或备注说明清楚,承办各类会议将更加严格按照会务组织管理规定组织落实。

  21.关于“合同签订滞后且存在关联交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违规资金。市卫生信息协会于2023年5月16日向福建智康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关于退还协会网站建设费用的函》,该公司于5月22日将2.5万元的网站建设款退还到位。二是加强班子建设。2023年7月6日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市卫生信息协会开展换届工作,确定会长、秘书长和法人代表候选人人选,并报市民政局审批通过。2023年9月24日市卫生信息协会召开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三是健全管理机制。2023年7月18日制定印发《莆田市卫生信息协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莆卫信协会〔2023〕3号),明确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和管理程序,并组织协会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内部相关制度学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利用委务会、党员学习等方式组织委机关各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财务管理有关政策,重点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的解读、费用报销材料和报销流程的具体讲解。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市老年学会现金支付会计劳务费,使用领款凭证且领款人未签名的问题,目前已补齐相关凭证佐证材料,并将学会今后日常财务管理纳入委财务科监管,委党组对市老年学会原会长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学会经办人员邹某某予以批评教育。三是举一反三。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市老年学会还存在2020年12月7号、2022年1月3号等凭证存在相关审批手续、佐证材料缺失问题,现均已补齐。市卫健委2019年4月32号凭证、2019年6月43号凭证存在出差审批单信息不全问题,现均予以补充完善。机关门诊部2021年存在现金支付卫生费问题,经调查其报销的卫生费项目为临时聘请卫生清洁工劳务费,2022年1月份起,已变更卫生清洁工劳务费用支付方式,全部通过工资代发系统进行发放。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财务管理规定学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报销单据等审核工作,切实把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落细。

  23.关于“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科学管理。加强储备核验方面,2023年6月6日协同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到储备单位现场进行了应急物资检查、核验,并组织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了物资储备讨论会,对现有目录品种和储备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物资轮转方面,2023年7月27日组织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对防治人禽流感部分医药储备用品进行轮转置换,有效避免了储备医药用品过期浪费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方面,2023年7月25日出台《莆田市防治人禽流感医药用品管理制度》(莆卫应急发明电〔2023〕116号),下一步将按此制度严格仓储、轮转、调用、补充、目录调整等各个环节,确保储备工作规范;加强应急监测方面,由市疾控中心加强对全市相关病毒(包括禽流感病毒)流行情况进行监测预警,掌握医疗机构防治人禽流感药品供应情况,明确医疗机构申请使用防治人禽流感储备用品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应急状态下储备物资及时有序动用调配。二是全面梳理盘活机关固定资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文件规定,提高对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思想意识。2023年7月份完成对委机关所有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数据整理和登记造册工作,建立详细清单台账,明确使用人和责任人,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31台计算机终端和1台投影仪,按照财务资产管理规定完成报废处置。对未达到资产报废年限的27台计算终端等设备进行盘活处理,其中15台计算终端、1台打印机和1台扫描仪移交市创卫办工作人员使用,10台计算机终端移交生命健康产业链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委党组对健康数据中心经办人员吴某某予以提醒谈话。三是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督促市医学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未计入的固定资产现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并修订完善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医学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做好财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规范管理,确保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

  24.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立行立改,分别于2023年3月和6月将应缴财政资金32.91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市机关门诊部已于2022年2月份将2021年利息收入0.34万元上缴财政。三是督促市医学会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市医学会工作经费结余28.55万元,2023年6月7日已按要求上缴财政金库。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会的财务工作。

  25.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总量,严把费用标准和支出关口。二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控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科学编报财政预算,2021-2024年度卫健工作经费预算分别为:200万元、180万元、150万元、122.4万元,工作预算逐年压减。三是严控“三公”经费、会议活动开支、公务接待开支。“三公”支出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使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2023年度“三公”实际支出分别为:22.4万元、17.64万元、10.53万元,“三公”支出逐年下降。四是严格预算执行,严控新增支出。我委按照财政批复的年度预算安排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各项支出遵照《莆田市卫健委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的检查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6.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制度。2023年7月重新修订了《中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议事规则》(莆卫党〔2023〕38号),对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纪律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具体细化,加强对会议议题的审批把关,避免出现党组会议研究事无巨细的情况。三是加强对莆田市中医医院党支部工作指导。2023年5月委党组对市中医医院党支部新一届支委会候选人进行认真研究把关,督促指导市中医医院按期规范完成支部换届。同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由市卫健委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挂钩联系市中医医院党支部工作,加强其日常党建工作指导。    

  27.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等,自觉对标、严格要求,进一步提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委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有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2023年6月和2024年4月分别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强化压力传导,部署推进党建工作。每年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两周一次的委务工作碰头会上必点必提内容,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研究部署任务,常态化推进落实。三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印发了《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莆卫党〔2023〕36号),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基层党支部挂钩联系点,结合日常工作和调查研究,着力加强对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28.关于“对群团工作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2023年5月26日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对加强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成立情况进行摸底,委机关、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皮防院因28周岁以下青年不足3人,不具备成立共青团条件,其他直属单位均已成立共青团组织。三是加强组织配置。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完善调整群团组织班子配置,按程序开展新一届机关工会换届工作,由分管党务和人事的委领导担任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2名正科级干部分别担任经审委和女工委主任。并成立了机关妇委会,由1名正科级女性干部担任主任。通过配齐配强工会和妇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激发机关群团组织活力。四是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发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南日岛开展“寻足迹 悟思想 铸忠魂 担使命”主题党群共建活动,参加2023年“全民悦动 活力莆阳”莆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五人制足球赛和“莆篮杯”莆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篮球比赛分别荣获冠军和亚军,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凝聚力。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员重温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明确要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察工作要求,2023年6月8日组织开展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围绕三个聚焦,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重点从主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达到红脸出汗、共同进步的效果。三是规范组织生活。2023年5月12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汇报,要求严格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生活规范化,落实好受到函询谈话或问责处分情况的党员干部要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的要求,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0.关于“党员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3年6月25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对过好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党课(宣讲)计划安排表,委领导班子成员均立足职责,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多层面、多形式为卫健系统党员干部上党课。三是大兴调查研究。2023年5月26日印发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卫党〔2023〕16号),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围绕11项调研内容,确定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卫生应急队伍管理研究、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制等20个调研课题,由委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调研,摸清实情、找准症结,每个班子成员至少牵头完成1篇调研报告,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强化支部参与民主议事工作。先后通过党员大会听取党员干部对“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意见建议,以及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为党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升党员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31.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疗集团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大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干部队伍谋划力度,2023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为市儿童医院、肺科医院等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招聘专技人才26人。并根据巡察反馈提出问题,结合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班子建设需要,认真调整选配医疗集团机构领导班子组成人员,2023年7月以来先后选拔了市急救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市儿童医院副院长(副科级)1名及市肺科医院副院长(副科级)3名。二是加强医疗集团日常管理。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均设置医疗集团办公室,专班专人负责医疗集团日常管理工作。大力支持医疗集团紧密型成员医院内设科室建设,先后批复市肺科医院增设医务科等5个科室,市儿童医院增设公共卫生科1个科室,市口腔医院增设综合办公室、口腔正畸科等6个科室,市妇幼保健院增设中医科1个科室,有效提升医疗集团成员医院的内部管理和专科建设能力。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2023年6月20日,结合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岗位实际及干部特征,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名副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经市委宣传部批复后于2023年7月20日予以任免职。

  3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1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了重温学习,认真领会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2023年5月12日组织委机关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增强选任用人程序规范意识。二是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于2023年7月6日印发了《中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议事规则》(莆卫党〔2023〕38号),对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纪律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具体细化,持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对委管干部选任流程图进行全面修订,明确开展干部考察个别谈话对象人数不少于20人,谈话内容涵盖政治表现、廉洁情况、缺点不足等方面。四是认真制定了受处分干部重新使用资格评估方案并成立评估工作组,2023年6月27日对市卫健委药具服务中心及委机关事业单位合计22名干部开展谈话,了解受处分干部林某某受处分之日起至提任之间干部改错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及社会影响是否消除等,结合查阅其年度考核及提任有关材料,形成考核评估材料,2023年7月6日委党组经综合研判认为林某某符合提任资格,维持2019年10月委党组研究同意其提任的决定。

  33.关于“个别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出差、休假请假和出国(境)等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及重点岗位、涉密岗位人员深入学习解读,推动政策入脑入心。二是2023年7月20日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处分条例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提升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三是针对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对潘某某、林某、吴某某、林某某(已退休)予以提醒谈话处理,对陈某某、郑某某、凌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对陈金清予以诫勉谈话处理;市卫健委党组对许某某、林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处理,对郑某某予以批评教育处理。四是2023年6月份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更新填报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完成75人份的廉政档案收集。

  3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制度,于2023年6月、2024年4月分别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重要精神、分析当前形势、通报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等,做到从严治党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落实。三是加强检查督导。2023年3月和2024年4月,先后两次组织驻委纪检组、党办、财务科、人教科等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委直属5家单位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四是反馈落实情况。对驻委纪检组关于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纪律检查建议,我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先后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保持高压态势。2023年以来,全市各医疗机构共开展行风建设培训和学习教育1253场次,共计6.77万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公开发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健全机制保障无“红包”医院创建取得实效》宣传片,以及公布监督电话等,强化“不收”和“不送”双向宣传。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医务人员是否收受“红包”、是否转介患者等列入回访内容中。2023年以来,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目标,累计完成患者满意度回访32.84万人次。同时,把整治收受“红包”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对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结果应用,形成常态长效整治模式。

  35.关于“点题整治效果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进。2023年6月14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深入分析形势,剖析原因,部署推动各县(区、管委会)卫健部门和市属单位持续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整治,进一步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回访调查。2023年7月份,委托第三方开展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牟利转介等抽查回访工作,共成功回访10000个有效样本,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累计完成患者满意度回访34.78万人次。三是拓展线索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院内LED显示屏、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多方搜集收受“红包”线索,并认真核实、处理到位。四是深化整治工作。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整治纳入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继续深化整治工作。2023年8月1日召开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化整治收受“红包”、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等牟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风问题。

  36.关于监督“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主题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理论业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同级党组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各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抓好“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经常性开展日常监督,主动靠前监督,发挥综合派驻监督“前哨”作用。与市纪委联系室“室组联动”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四风”专项督查,发现市皮防院解决群众求医问药诉求不够主动,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委党组每年均对5家直属单位联合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四是聚焦群腐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配合开展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起底排查问题线索。在线索排查方面,对卫健行政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监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基建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排查问题线索90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五是主动挖掘线索,纠治“四风”问题。针对卫生健康行业监管中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相关专项督查,公布信访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象,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审查调查中发现,2019年至2022年敬老月慰问困难老年人工作中,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等相关经办人员对敬老月慰问名单申报及审核把关不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3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

  37.关于“个别问题整改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加强常态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意识;二是强化压力传导。2023年6月和2024年4月,分别组织召开市卫健委2023年、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等,坚持“严”的总基调,强化压力传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滚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委机关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督促3个原未排查出风险点的科室(单位)重新认真梳理,截至目前共梳理廉政风险点31个,建立风险防控措施51条,其中新增廉政风险点8个,新增防控措施12条,完善防控措施4条。滚动更新的排查廉政风险点已报驻委纪检监察室备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四是审计问题整改方面,2023年2月24日反馈问题所涉房产已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2月28日不动产权证原件被领取,资产调拨手续已全部完成。

  38.关于“出国费用开支未按规定在三公经费平台申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在“三公经费平台”及时、完整报送三公经费支出。经调查核实,2019年度两笔出国经费在市健康产业办专项经费中开支,市健康产业办在三公经费平台系统有独立的账号,这两笔经费均由市健康产业办按规定通过其账号在三公经费平台上进行申报。

  3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莆田某某医院规范更名工作。我委与莆田某某医院管理委员会、合作投资方公司领导多次沟通协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莆田某某医院于2024年5月22日按规定向我委提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拟依据医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将所有制形式由“合作制”变更为“全民”。我委按规定予以审核办理,并于2024年5月22日办结变更手续。变更后该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已符合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名称规范使用的有关规定要求。二是提升信访接待服务意识和能力。2023年7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切实提升机关干部信访处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对医疗纠纷工作经办人员刘某某就作风不够扎实、与信访群众黄某沟通不够耐心、态度不够热情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不再负责医疗纠纷工作,要求相关工作负责人员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确保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耐心接访群众,做到及时沟通协调,全力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卫健委党组期间,共移交信访件0件。结合巡察指出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及以上2人,具体为:

  (一)因存在违规报销问题,对原市卫生信息协会会长苏志康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二)因未经审批经商办企业问题,对市疾控中心陈金清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认真整改落实,目前有10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完成,正在密切跟踪、全力推进中。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6月20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同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水平。二是提升中医类床位数。我委积极落实《莆田市卫生健康发展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医固本行动”,通过设置+提升相结合方式,增加中医类床位272张。2023年末全市每万常住人口中医床位已提升至2.97张。“十四五”末荔城区中医院新院区建成后可再增加床位220张,莆田卓氏中医正骨医院新院区启用可增加床位80张,不断缩小与全省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平均水平的差距。三是加强市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指导市中医医院对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进行提升,经对标提升已消除8项不达标指标,现指导市中医医院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要求,持续提升能力,力争通过三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四是合作引智带动能力提升。推动市政府与福建中医药大学于2023年4月28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推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同仙游县中医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同荔城区中医院开展医疗协作。2023年6月荔城区中医院高分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五是强化中医药发展基础。在基层中医馆实现百分百覆盖的基础上,2023、2024年我委在各县区遴选1家基础条件好的基层中医馆开展精品化提升建设,并纳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前2年完成省“十四五”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中基层中医馆内涵建设率>15%的指标要求。同时大力支持推动莆田市中医药学会成立,进一步发挥学会桥梁纽带和学术交流的平台作用。六是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氛围。支持市实验小学、莆田擢英中学、仙游县第二中学成功申报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支持荔城区中医院、福建闽药生态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福建晖源中草药种质库成功申报省级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研学等活动。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将中医药文化逐步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中。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事业在各方努力下得到快速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但因原先基础薄弱,又受人员编制等限制,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将继续以三年行动计划“中医固本行动”为主线,深化与福建中医药大学全面合作,持续提升各级中医院能力,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市中医药学会为纽带,带动学术氛围提升,加快人才传承培养。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以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和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为媒介,进一步构建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环境。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关于“妇幼健康事业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调研提高认识。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和妇幼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2023年6月份起相继召开全市妇幼健康巡察整改暨服务能力建设调研座谈会和全市妇幼健康重点任务、民生实事推进会,2024年3月29日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专题调研,共同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原因,探讨破解达标建设、绩效考核、服务能力等方面瓶颈的思路措施,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升。二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四达标”考评。将“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纳入卫生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重点压实全市排名靠后的4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属地责任,围绕基础设施、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开展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四达标”专项考评,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范畴。至目前,全市5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总面积及人均面积均已达标。2023年度全市6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较2022年度均提高8-11分。三是提升妇幼保健特色专科能力。支持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妇幼能力提升项目。截至目前,共有4个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相继取得国家、省级妇幼健康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并获142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婚登+婚检+地贫”一站式便民中心正式落地开展服务。同时,全市建成42个基层孕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和40个0-6岁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优质的保健服务。四是助力市妇幼保健院拓展临床门诊业务。安排市妇幼保健院10余人次公共卫生医(技)师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市儿童医院相关临床科室轮岗培训,储备卫技人才,提升保健管理服务能力,2023年以来儿童保健类门诊开展服务23000多人次。同时,市妇幼获得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建设妇幼保健中医馆、0-6岁儿童孤独症规范化门诊,其中:中医馆自2024年3月29日正式揭牌开馆以来累计服务人群达3000多人次,0-6岁儿童孤独症规范化门诊联合市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康复科,打造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评残训练、干预康复的“一站式”服务链条。五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定级工作。对全市3家妇幼保健院进行了评审定级,分别为:莆田市妇幼保健院(三级)、仙游县妇幼保健院(三级)、涵江区妇幼保健院(二级)。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虽然近年来我市妇幼健康事业取得较好成效,但仍面临发展不平衡、服务不充分等诸多挑战,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优质资源短缺。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以来,高龄、多产次产妇比例增加,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大,新生儿安全和儿童保健需求进一步增加,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任重道远。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属地责任,持续以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四达标”专项考评为契机,督促指导责任县区的妇幼保健机构持续抓紧抓实达标建设,持续组织申报国家、妇幼能力提升项目、省级妇幼保健专科规范化门诊建设项目,督促指导全市妇幼保健机构针对妇幼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妇幼机构临床保健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关于“疾控流调和应急检测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学习。针对个别县区(管委会)流调及检测能力不足问题,我委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复盘和反思,深入剖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2023年7月13日召开全市疾控工作调度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吸取经验教训,针对性组织湄洲岛、北岸疾控中心干部集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二是提升硬件水平。积极督促湄洲岛疾控中心已完成实验室改造和部分实验室设备采购工作,加强了软硬件配备,并督促北岸疾控中心把“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系统”移至忠门镇中心卫生院实验室内,进一步优化整合管委会疾控中心检测能力,目前已具备开展包括霍乱弧菌等20多种常见的胃肠道病原体的初步检测和包括肺炎支原体等20多种常见呼吸道病原体的初步检测、部分水质检测项目的能力。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先后举办了56场次疾控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1023人次,选送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305人次,进一步提高全市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水平。同时依托市疾控中心公卫人才培训基地,对湄洲岛、北岸疾控中心做好新进实验室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岗前“一对一”带教实操培训,并指导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常规流调技能。四是提升流调能力。督促北岸、湄洲岛疾控中心不断加强流调队伍建设并强化培训演练。经过前期培训提升,2023年7月24日我委组织市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对两个管委会疾控中心是否具备独立完成个别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调能力进行综合考评,所有人员均通过考核。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北岸和湄洲岛疾控中心由于体量小、起步晚,以及地域和人才等方面因素,未能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域疾控工作体系。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统筹整合资源,强化市级疾控机构帮扶指导,加大项目支持和政策倾斜,带动北岸和湄洲岛疾控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补齐能力短板。同时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平战结合和应急队伍建设,对原因不明、数量较大、复杂紧急的传染病防控任务,统筹市级及周边县区应急力量支援,进一步提高我市多病同防能力。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4.关于“医疗服务总体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开展“三争”行动,多措并举扩充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让患者主动留在本市诊察治疗,着力降低市外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和市外报销医保费用。二是强化医疗供给。以全面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扩充医疗资源和服务供给,2023年全市千人均医师数已达到2.4人,比2022年2.29人增加4.8%;千人均护士数为2.96人,比2022年2.87人增加3.14%;千人均床位数5.5张,比2022年5.06张增加8.7%。三是突出项目带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资资金、专项债、超长期国债等,全市19个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均按计划实施。积极鼓励社会办医,重点推进急需紧缺学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逐步加强我市医疗床位供给,2023年以来全市新增医疗机构床位984张。四是提升技术水平。全市先后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23年莆田市第一医院胸心外科正式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国家级专科零的突破;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和仙游县总医院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简称“国考”)成绩较上一年度分别提升187名、124名和241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首次跻身全国A级医院行列,以实实在在的技术提升取信于民,2023年全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较2022年下降6.2%。五是加快龙头建设。全力推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3年3月、6月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领导先后带队来我市考察调研,洽谈具体合作事宜,口腔、肿瘤专业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北大口腔医院及北大肿瘤医院专家来莆常态化开展驻点帮扶工作。2023年5月7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合作以外的学科加强帮扶指导。六是加强人才引培。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卫技人员招聘力度,采取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扩充医护人才总量。2023年通过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三个一批”基层人才引培项目,考核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97名,公开招聘实用型卫技人才228名,定向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医学人才34名,全市卫生健康人才总数达到2万余人。七是推进“师带徒”工作。注重发挥在外莆籍医学专家作用,2023年6月以来先后召开名医带动工作推进会、聚才引智工作研讨会,强化与在榕、在穗、在沪3个医学专家人才工作站联络,助推全市30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及25个名医工作室高效运行,柔性引进专家团队成员170人,带动培养本土优秀医学人才203名,服务群众25720人次。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由于目前我市卫健投入保障仍有欠缺,财政保障力度不足,民营医疗机构占比较高,但近年受新冠及经济下行影响部分关停等原因综合作用,致使目前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高,千人均床位、医护人员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下一步我委将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扩充优质医疗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一是持续推进床位资源扩容,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补助和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渠道,通过实施市直及县区级医疗卫生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提升、中医药体系建设等项目,做深做细做大医疗卫生项目库,加快补齐医疗机构床位数短板。二是着力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和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年准备考核引进研究生155名,公开招聘实用卫技人才470名。加大基层人才引培力度,培养一批本地能够留得住、用得上的基础型、实用型人才,切实缓解基层人才紧缺问题。三是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加强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挥53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指导和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实施薄弱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和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兜牢基层网底。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关于“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整治不合理重复检查行为。每季度均组织开展全市合理检验检查评审,进一步健全医疗检验检查监管长效机制。优化调整不合理重复检查项目评价专家库成员,增加县区医疗机构的评审专家47人,专家组成员涵盖全市5个县区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截至2024年5月,全市共上传省级平台检查报告393万份,检验报告1030万份,检查检验互认项7501万次,互认项覆盖率84.6%、报告上传及时率93%,覆盖990.93万就诊人次,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二是进一步加大合理用药评审力度。2023年7月正式建立我市临床合理用药专家库,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评审工作。重新修订《莆田市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评价记分管理工作方案》,细化记分和处罚标准,增强惩戒效果。每季度均开展合理用药评审工作并进行全市通报,督促各医疗机构整改到位,评价情况同步抄送市医保部门。2023年全市处方合格率为99.32%,相比2022年上升0.42%;住院用药医嘱合格率为93.38%,上升8.4%,全市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整治管理。我委督促各医疗机构健全院内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医保管理等制度,完善岗位职责、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医院医保、财务、医务等科室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积极协同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整改。同时将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行为的落实情况纳入医院评价、医院等级评审以及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内容予以应用。四是跟踪落实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注射器溢库问题整改情况。经了解核实,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已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书要求,于2020年2月29日将罚没款金额1414179.91元全部上缴国库。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近年来通过开展卫生纠风工作和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各医疗机构在规范诊疗行为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不够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及对诊疗项目的应用指征把握不够严谨等问题,和上级要求及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委将结合点题整治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持续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医疗服务、医疗收费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政策规范,不断加大医务人员对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执行力度。同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专家评审,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不断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杜绝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行为发生。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6.关于“医德医风建设还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首个“中国医师节”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恪守医德医风医道,做苍生大医”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优良医德医风,持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2023年8月19日与市广电中心联合举办第六届中国医师节文艺晚会,树立积极正面形象,让良好的医德医风深入每一位医务人员内心。二是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满意率调查,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实现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目标,2023年以来完成患者满意度回访34.78万人次。2023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全市2家三甲公立医院全部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1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志愿服务,3家医院推行社工服务,努力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温馨的就医服务。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认真梳理2022年以来市卫健委处理的12345平台诉求件,重点筛选关于医疗服务的不满意诉求件,向市属医院进行通报,对医务人员发放书面提醒单6份,对责任科室发放督办单9份,对4位医务人员给予罚款处理。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2023年以来全市各医疗机构共开展行风建设培训和学习教育937场次,合计5.06万人次参加培训。各级各类医院将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绩效考核相结合。五是调查核实汲取教训。督促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和市儿童医院对儿童眼角外伤就医问题重新调查核实,对涉及的医生和护士进行教育,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警示,从就医流程、管理制度和服务意识层面落实落细改进措施。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目前全市各医疗机构还需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态度,优化患者就诊流程,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感。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继续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着力加强急诊、门诊、手术等薄弱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完善诊疗规范体系,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7.关于“物资采购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指导市急救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心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法规,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及廉洁从业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调查核实。我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迈瑞D6除颤监护仪”的市场价格进行再调查再核实,经多方比对,市急救中心采购的同型号迈瑞D6除颤监护仪单价未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对于2021年负压帐篷方舱医院、配套发电车采购项目是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时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并通过市第一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采用便利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紧急采购。三是完善采购制度。针对采购中出现的问题急救中心组织修订了《莆田市急救中心采购暂行规定》、《莆田市急救中心医疗设备物资单位内询价采购实施细则》、《莆田市急救中心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审批流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并组织相关采购人员进行再培训、再学习。同时按照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人财物管理机制有关规定,将市急救中心医疗设备采购业务归并市第一医院设备科管理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四是进行问责提醒。由市急救中心主任对单位2名采购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在以后的采购中更注重规范采购程序、多方了解价格,特别是与全国各地相关产品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尽量做到以最合理的价格购买到需要的产品。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市急救中心在医疗设备采购工作上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深入,相关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市急救中心等医疗单位负责采购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采购政策法规和卫生行业相关纪律,进一步健全内部相关采购管理机制,完善采购流程,加强采购日常监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8.关于“两岸牙医融合平台”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组织对《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再学习,认真对照、逐条分析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进。2019年5月莆田市第一医院、福德旺(福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和莆田市口腔医院签订《莆田市口腔医院管理顾问暨资源供应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双方合作期间,工作室聘请台湾医师先后诊疗患者300多人次。后由于疫情等原因福德旺(福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无法提供台湾口腔医师驻诊服务,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经2021年12月28日市第一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研究决定2022年起终止合同,并已结清合作费用余款。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2019年开展的“台湾口腔名医工作室”项目合同已经中止。为进一步促进两岸融合发展,需开展新的莆台医疗健康领域交流合作。下一步我委将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两岸融合发展工作部署,依托“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平台,在强化合作平台、优化服务保障、深化交流融合方面积极探索,推动两岸医疗健康融合发展。一是积极对接引进台湾地区先进医疗技术和高水平医学人才,招聘台籍医疗技术人员至少1名,推动我市医疗机构采取“名医工作室”等方式与台湾地区开展医疗合作交流;二是继续办好“妈祖与健康”海峡两岸医学交流研讨会和闽台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发展论坛等,向台湾地区推介妈祖健康城、两岸生技园等;三是主动对接台湾地区健康产业权威团体和代表性企业,服务保障好基诺厚普等台资优质项目,推动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深度合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9.关于“党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吃透文件精神。2023年5月11日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制度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2023年6月21日印发《中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调整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莆卫党〔2023〕29号),明确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并要求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同时根据新的领导分工和工作实际,调整市卫健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2024年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调任其他单位,今年8月份机关党委也将开展换届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选举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由专职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

  整改时限:2024年8月31日

  10.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组织学习。2023年6月25日组织支部支委、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意识,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对市卫健委直属机关党委下辖的支部全面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莆田市卫健委直属机关党委发展党员计划》,2023年至2024年5月共发展党员8名,其中入党积极分子5名,预备党员3名;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要内容,督促2019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三支部和市中心血站党支部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至2024年5月以上三个支部都已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接下来将按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至2024年5月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三支部和市中心血站党支部3个支部已分别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尚未完成入党程序。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坚持政治标准,抓实教育引导,严把发展党员程序,着力提升卫健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并及时跟踪指导,督促3个支部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入党考察培养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继续发展新的积极分子,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长流水不断线。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违反合同规定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深入医疗器械智能化物联管理系统项目承建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座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邀请数字莆田专家介入指导等方式,了解建设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二是项目整改过程中,我委严格对照项目建设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主动对接邀请行业专家参与指导,依据项目招标文书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三是针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初验问题整改慢、效果不明显等实际情况,要求承建单位加派技术人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资料档案规整、项目物料配备等工作,多次发函催促进度并约谈承建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提供下一步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安排、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等。四是2023年底,我委将该项目情况上报市政府,将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和问题整改,要求承建单位加快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和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承建单位对项目技术力量投入不足、技术攻关不够导致主要技术指标无法实现。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对接承建单位,要求加派技术人员,攻关技术难点,安排专家帮助指导提出整改建议方案,要求承建单位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按规范标准加快推动项目进度。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违约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第一医院惠妹门诊大楼改扩建(口腔医院)项目于2022年8月31日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5月底,莆田市第一医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根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足额拨付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给施工单位,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并经莆田市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2023年12月26日市第一医院将项目结算送审材料送至市财政评审中心,此后根据财审中心要求,多次口头催促、发函,并先后召开专项协调会、推进会,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核对工程结算情况,及时提供结算书面反馈材料。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主要原因为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提供结算书面反馈材料,且由于2024年5月28日所提交材料部分不符要求,被莆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退件。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市第一医院及时协调施工单位补充提交相关结算材料,跟踪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果,待工期逾期天数明确后,违约金在结算审核时将一并扣除。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卫健委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市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推进整改到位。自觉把继续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理清工作思路,改进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问题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于须长期坚持的措施,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成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落实整改,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和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中共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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